中國 軍事通史之15明代軍事史(出版書),三國、職場、歷史軍事,都司明軍衛所,精彩閱讀,最新章節

時間:2025-08-15 02:01 /青春小說 / 編輯:季凡
經典小說《中國 軍事通史之15明代軍事史(出版書)》是範中義傾心創作的一本機甲、競技、歷史軍事類小說,故事中的主角是衛所,明軍,朱元璋,書中主要講述了:一是修城砌垛。下令各地原有的土城,因無人守備坍塌的,或被豪強侵佔據為田園及鞭成池沼

中國 軍事通史之15明代軍事史(出版書)

小說朝代: 現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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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歸屬:男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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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國 軍事通史之15明代軍事史(出版書)》精彩章節

一是修城砌垛。下令各地原有的土城,因無人守備坍塌的,或被豪強侵佔據為田園及成池沼行養殖的,都要行修補,務使其堅厚完固;沒有城池的,各地有司認為可以修築的,在農閒時組織修築。易州原有土城,但居民很少,為加強紫荊關等關的防守,調原駐保定的大寧都司茂山衛駐該地,並將該衛官兵妻小同時遷入,先修築土城,然再以磚石包砌。為保護陵寢在天壽山(在今北京昌平北)南筑城,周12裡,令陵、景陵、獻陵三衛官軍移駐,並遷昌平縣治於內。增高加厚紫荊關城,並在其南5裡要害之處築金坡城。紫荊關至居庸關一線,凡通行人馬的路,均設法砌垛。對懷來、永寧、赤城、獨石、馬營等處的城堡,也行了修繕,並重新掘了壕塹。對已設定了柵欄、掘了壕塹的大同與宣府各邊的隘,則準備鐵蒺藜100萬,以備佈設隘之外。總之,對各關隘都行整修,使其更加堅險難

二是設立墩臺。北京周圍沒有墩臺,敵人突入關內往往不知其所在,難於提備。為改這種狀況,遂決定於四面離城一二十里或30裡,築立墩臺,以嘹望。同時,在有些關,如紫荊關也增設墩臺。在大同,雖有墩臺,但為數太多,空耗人,決定放棄某些小墩,在要路,設立大墩,增添守墩人員,加強陳望。這樣,就改善了報警系統。

三是保護關塞林木。紫荊關、居庸關、雁門關一帶關,原來均有樹木,株蔓延,形成林障,人馬不易渡越。來因公私不斷砍伐,樹木殆盡,加之開山成路,遂“易險為夷”。瓦剌軍犯時,可以不經關,“漫山而入”。因此,朝廷令各關守備和內外文武官員,嚴砍伐林木,“敢有仍斫伐者,治其罪”。①

這些防禦設施的整飭,加強了明軍的防禦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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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明英宗實錄》卷一百八十九,景泰元年二月己卯。

三、嚴肅軍紀,加強軍事訓練

明軍紀律鬆弛,在瓦剌軍巾共時,有些將領首先潰逃,致使邊關、城鎮不戰而落入敵手。為了改這種狀況,于謙認為:“賞從賤,罰從貴,此古今之通典,而兵家之要術也。”①對於那些違犯軍紀的將領堅決給予懲處。永寧衛千戶湯順等守邊不謹,“縱軍出搬糧”,致使引敵入內,于謙提出要懲治湯順和敵入地區的千戶李英,同時“移文各邊”,今凡有“擅自遣軍出,因而失機誤軍,俱不宥”②。鎮守延綏等處都督僉事王禎擅棄原守寨堡,移入裡。兵部令其回原寨堡守備,並指出“若再偏執誤事不宥”③。提督守備紫荊關的都督顧興祖私自住在易州,兵部下令譴責,並指出:“今敢再擅離關,……執問不宥”④。雁門關都督僉事孫安“縱寇殃民,……以邊務為等閒”⑤,令三法司問罪。懷來、永寧等地恢復之,申明軍紀,“守備軍士敢有棄城走者,即以軍法處治。若內外棄城者,必殺不宥一@。懲一儆百,使各級軍官不敢忽職守,必須盡職盡責。

為了防止守備官軍的逃散,景泰元年閏正月釋出榜文,規定自當年正月初一以在逃者,裡軍人發邊衛充軍,邊軍全家調發極邊,官員降三等終守邊。如有窩藏逃軍者,窩主發京衛充軍。榜出10,有能自首者免罪。不論是自首的,還是被抓回的,如再逃亡,逃亡者斬首,全家發極邊衛充軍。這之,兵部下令,各關守備文武官,每月要將實在的和逃亡的軍士姓名上報,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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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于謙:《怠廢軍政疏》,載《少保於公奏議》卷八、《明經世文編》卷三十四。

②《明英宗實錄》卷一百八十七,景泰元年正月丁丑。

③《明英宗實錄》卷一百八十七,景泰元年正月壬午。

④《明英宗實錄》卷一百八十七,景泰元年正月癸未。

⑤《明英宗實錄》卷一百八十七,景泰元年正月辛丑。

⑥《明英宗實錄》卷一百八十八,景泰元年閏正月甲戌。

備稽查。這些雖是消極的防止軍士逃亡的辦法,但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軍隊的減員。

“訓練軍馬,國之重務。”①于謙多次提出要加強軍隊訓練,對京營的訓練,其注意。首先,保證訓練時間。以往京營各營的總兵、把總等官,必須在“朝參”,方能到場訓練軍士。這樣,不僅讓軍士久等官,也耽誤了訓練。為改這種狀況,規定在應該訓練的子,總兵、把總等官,一律免去“朝參”,按時到場訓練。同時,作為總督軍務的于謙,也要3一去場,發現不認真訓練的,即加以黜罰,以保證訓練質量。其次,分別強弱,立營訓練。衛所軍強弱混雜,老並存,不利於作戰,也不利於訓練。為改這種狀況,京營和外地某些地區,按強弱將士兵分為3等(亦稱3),分別立營,行訓練。打破過去那種管練兵的,不指揮作戰的舊制,平練兵之官即戰時指揮之將,使兵識將意,將知兵情,於作戰。這樣,管軍者知其軍,為軍者知聽其令,人人用心訓練,從而提高了訓練質量。北京保衛戰,京營共有軍隊20餘萬,這比土木之役,軍隊數量少,但由於加強軍訓,原有場地明顯不夠用。楊洪提出要在9門之外,各設場;石亨提出要在東直、西直、阜成門外,另築場。

四、置造器械,籌措軍馬

北京保衛戰,軍隊的武器仍不足,於是明廷於正統十四年(1449年)十一月,令蘇州(治今江蘇蘇州)、松江(治今上海松江)等府及浙江等布政司造盔甲90餘萬,以給邊鎮軍隊使用。為了多造武器,還允許殷實人家的報效之人自制軍器,經官看驗,可“量給工價”②。大同各邊城少鐵,製造軍器有困難,遂於京庫中給各處鐵,提供製造軍器原料。同時,據需要,對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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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明英宗實錄》卷一百八十五,正統十四年十一月戊子。

②《明英宗實錄》卷一百八十七,景泰元年正月甲午。

些武器裝備還行了試製或改。如試製了兩頭銅銃,每頭置鐵彈十枚。此銃與短腔胚和使用效果甚佳。製造了銃,即在柄7尺的手鏡頭上加。還試製了應州人師翱製造的火銃。該銃短時間可發3次,300步以外。當時真定府藏有建文時都督平安製造的火傘,該火器“上用鐵頭,環以響鈴,置火藥笛三,發之,可潰敵馬”①,也命加以試製。再如,原來的戰車式樣,每車用馬7匹,軍士十數人,武器裝備齊全,在平原曠列營遏敵非常有效,可是在屯田多町畦、溝渠縱橫之地(如寧夏),則不利駕馳,於是據總兵官張奉的建議,改制成小車。這種小戰車用馬一匹駕轅,中藏兵器,若遇險阻,以人抬挽,“外足以抗敵鋒,內足以聚奇兵”②。

明廷在製造軍器的同時,多方籌措軍馬。一是徵募藩府的軍馬。致書慶王(駐安徽)、肅王(駐甘州)、楚王(駐武昌)曰:“京營官軍缺馬騎,聞府中蓄馬甚富,望多摘遣人來,給與價直,決不虛負。”③一是採取徵募與獎勵相結的辦法。朝廷派人尋訪京師內外官校軍民之家,有良馬者悉官。上馬賞銀8兩,中馬6兩,給予營騎使用。還申明,有買馬官的授予官職或給予一定的賞價。一是向鄰國購買。當時打算向朝鮮買馬3萬匹,但朝鮮由於馬匹耗損嚴重,賣5000匹,先付500匹。明廷以銀300兩、芝絲羅各30疋、絹100疋償還馬價,並鑑於邊境形稍有緩和,決定止購買。但兩個多月,朝鮮又馬1477匹,明廷照樣付予銀、絲絹等物。此外,還採取一些加速繁衍馬匹的措施。

由於實行上述的各種措旋,京師和邊防的軍器、軍馬的供應有了改善。例如,景泰元年(1450年)閏正月,給懷來、永寧二城神銃各500、信各200。再如,正統十四年(1449年)十二月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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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明史》卷九十二《兵四》。

②《明英宗實錄》卷一百八十五,正統十四年十一月壬辰。

③《明英宗實錄》卷一百八十五,正統十四年十一月甲申。

給五軍等營軍馬8400餘匹,居庸關等軍馬2100餘匹。景泰元年正月,又給薊州、永平等處官馬1000匹。

五、恢復屯田,穩定軍隊

明代的衛所兵制是建立在軍屯基礎上的。但軍屯逐漸破,到正統時已相當嚴重。至於邊關和京畿地區,由於瓦剌軍的踐踏,軍民流散,屯田破得更嚴重。明廷在加強防禦的同時,也採取了恢復屯田的措施。

首先,招流亡復業,蠲免徵糧。北京保衛戰,明廷多次指令各地招流亡復業。正統十四年(1449年)十二月,指令順天、河間、真定、保定4府州縣軍民人等,有被“虜寇”驚散,逃往外地者,地方政府必須設法招回,該納正統十四年糧,均量予蠲免。凡有耕種缺乏牛和種子的,“官為勸諭有之家貸用”①。永寧、赤城、獨石、馬營等城堡,在恢復守備的同時,也恢復了屯種。各處屯軍,如果是因為調去守城,耽誤了耕種,應該徵收的子粒餘糧,全都蠲免。廣寧等衛②屯軍,在瓦剌軍犯時,有的調入城內防守,有的被敵人擄走,其該徵糧食全部免徵;有的雖然仍行屯種,但因受到瓦騎兵的踐踏,免徵一半。此外,還規定宣府、大同等衛所屯田軍餘隨意耕種臨近城池的田地等等。

其次,保護屯田。北京保衛戰,瓦軍還不時對陝西等地區行襲擾,致使延綏(今陝西榆林)等處軍民流離失所,無法耕種。明廷命延綏等處都督同知王禎等派軍隊四處架,嘹望防護,還讓屯軍和百姓各回屯堡,行耕種。秋收時節,要督促軍民盡收穫入倉;河凍敵人可能犯時,將軍民人等以及牲畜財

物,收入城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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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明英宗實錄》卷一百八十六,正統十四年十二月丙辰。

②廣寧等衛,指駐今東北遼西一帶的廣寧衛、廣寧中、左、右衛(均駐今遼寧北鎮)以及廣寧附近的各屯衛等。

這些措施,對戰恢復和保護屯田起到了一定的作用。

除上述5項主要措施外,于謙等還採取了諸如加強偵知敵情,加強通訊聯絡,向邊關調運糧食,增加邊關官軍餉銀等俱屉措施,對改善邊防都起了積極作用。

周密的防禦部署和為執行這一防禦部署行的構築防禦設施,加強軍隊訓練,嚴明紀律,製造軍器,籌措軍馬,屯田積糧等一系列措施,使明廷對北京的防禦迅速加強,多次粹了瓦軍的竄犯。在這種形下,瓦剌也先再也不敢大規模犯京師,太上皇朱祁鎮在他手裡再也起不了多大作用。也先不得不於景泰元年八月放還英宗,與明廷和解。

第三節 創立團營

一、團營的創立

建立團營是在和議不可恃的形下提出的。景泰元年(1450年)八月,瓦也先放還英宗,明朝與瓦的關係有所緩和,但是明廷鑑於“胡寇譎詐”①,暫時的和平是靠不住的,其是于謙等意識到,土木之役和北京保衛戰不僅鲍楼了明朝北部邊防量十分虛弱,也鲍楼京營的戰鬥很差。如不加強邊防,提高京營的戰鬥,京師的安全則無確實的保障。正是在這種情況下,于謙提出了建立團營。

團營又是針對京師三大營制的弊端而創立的。京師三大營儘管有其優點,但是,從實戰要來看,到正統末年其弊病也很突出。一是練兵之官和統兵之將分離。戰時統兵的將領平時不負責練兵,臨期調,兵將不相識,將領不知士兵的強弱,士兵不熟悉將領的號令,猝遇敵軍,指揮不靈,往往敗北。二是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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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明英宗實錄》卷二百十一,景泰二年十二月丙戌。

伍,強弱混雜,既不利於練,更不利於作戰。三是三大營雖然各有總兵,但規矩不同,不相統一,每遇調遣,號令不同,極不於統一指揮。這些弊端是明軍土木之役慘敗的原因之一,就是北京保衛戰,也使于謙到調遣指揮上的困難。因此,必須加以改革。

于謙對京師三大營的弊病早有覺察,並於正統十四年(1449年)十二月,按強弱將京營軍士分成3等,選強兵10萬餘立營訓練。當時雖然是為了應急,但邁出了改革的第一步。景泰二年(1451年)四月,一步實行改革。以石亨為總兵官,都督孫鏜為左副總兵,範廣為右副總兵,過興為左參將,張義為右參將,由三大營中選精兵6萬,分作3營團。團營有了雛形。景泰二年(1451年)十二月,于謙又上《建置五團營疏》①,將3營擴充套件為5營,仍每營2萬,共10萬人。基本確立了團營的編制。第二年十二月,又將團營的軍士增加到15萬人(其中從五軍營選8萬,神機營選5萬,三千營選2萬),分10營練,每營15000人。②團營的制度完全確立。沒有選入團營的軍士,仍歸三大營本營,稱作“老家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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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 軍事通史之15明代軍事史(出版書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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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範中義 型別:青春小說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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